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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资格考试题库4.25
2,650
判断题

248.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以敲诈勒索共同犯罪论处。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解析:《刑法》第287条之二第1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
该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备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此《解释》是2103年发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刑法第九案修正,按照从新原则,故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执法资格考试题库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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