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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84号)规定,企业应急信息发布要严格履行审查程序。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68号)规定,基层单位发现火灾报警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时,应及时进行工艺调整,并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防止事态扩大。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67号)规定,基层单位发现工况异常、工艺设备报警时,应及时进行工艺调整,并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防止事态扩大。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59号)规定,通过联合应急演练,能了解现场安全风险,掌握现场应急(消防)设施情况,理順应急处置流程。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54号)规定,演练应对照应急预案、检验应急预案。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52号)规定,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其附件。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51号)规定,安全风险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其附件。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50号)规定,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其附件。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49号)规定,当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其附件。
《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0〕348号)规定,当法律法规或下位预案等编制依据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其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