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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非法学绿皮配套练习
3,084
单选题

3.下列对假释的考察及法律后果,表述正确的有()。

A
 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B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C
 犯罪分子被假释后,离开自己的居所时,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D
 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解析:我国《刑法》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但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B选项错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C选项错误。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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