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整理导入 AI智能整理导入
×
首页 题库中心 2020非法学绿皮配套练习 题目详情
C94FB4E164700001A4F1165ABB6D33F0
2020非法学绿皮配套练习
3,084
多选题

9.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
 对累犯以及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B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个月
C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D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解析:A项的判断过于绝对,因为缓刑适用的对象条件一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是不能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对“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对其适用缓刑,且从法理上分析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一者因为“杀人等暴力性犯罪”,不仅包括了故意杀人罪,还包括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其他暴力性犯罪如故意伤害罪等,二者即使就故意杀人罪而言,虽然该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根据《刑法》第99条的规定,“以上、以下包括本数”,也就是说,原判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的故意杀人罪,如果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如属激情犯罪)和悔罪表现,当然可以适用缓刑。B项错误,因为根据《刑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C项的错误在于,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而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条件应当有三个:一是没有犯新罪,二是没有发现有漏罪,三是没有违反国家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虽然有违反但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所以仅仅说“只要没有再犯新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是错误的。D项的错误在于新罪与原罪的并罚方法并不存在先减后并问题,对于缓刑而言,由于其是实际上并未执行原判刑罚,并不存在“减”的前提条件,因此在考验期间内不论是犯新罪还是发现漏罪,都是直接依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方法进行并罚。
2020非法学绿皮配套练习

扫码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练习

相关题目

单选题

2.10岁的小王随母亲与继父张某共同生活,张某主动负担了小王的教育费,5年后继父病故,不久生父也因车祸死亡。小王()。

单选题

1.甲、乙系夫妻,生子丙(12岁)。某日,甲、乙、丙与甲的父亲丁外出旅游,因飞机失事不幸全部遇难,无法确定其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甲有一姐姐戊,乙有一弟弟庚。对此,根据继承法规定,下列关于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10.甲、乙系亲兄弟,手足情深。乙早逝,留有一子丙,自幼深得甲喜爱。甲曾立遗嘱指定由丙继承全部家产。丙成家后生子丁。某日,丙意外遭遇车祸不幸去世,甲悲伤过度突发脑溢血随后去世,留下遗产若干。甲之子戊与丁就遗产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9.甲与乙系夫妻,生子丙。某日,甲、乙、丙与甲父丁外出旅游,因飞机失事不幸全部遇难,无法确定其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甲有一姐姐戊,乙有一弟弟庚。根据继承法规定,推定四人死亡先后顺序是()。

单选题

8.甲死后,其遗产被分割完毕。乙根据甲的遗嘱继承了8万元现金,丙获得甲遗赠的价值12万元的汽车,丁根据法定继承分得房产一处,价值20万元。现甲生前的债权人戊持有5万元借据请求偿还。本案中戊的债权()。

单选题

7.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6.不属于遗产债务清偿原则的是()。

单选题

5.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依法送给王某作养子。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导致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让丙夫妇及王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对于死者(丙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单选题

4.陈某生前立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陈某死后,应当执行的遗嘱是()。

单选题

3.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关闭
专为自学备考人员打造
试题通
自助导入本地题库
试题通
多种刷题考试模式
试题通
本地离线答题搜题
试题通
扫码考试方便快捷
试题通
海量试题每日更新
试题通
欢迎登录试题通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扫码登陆
试题通
使用APP登录
试题通
使用微信登录
xiaochengxu
联系电话:
400-660-3606
xiaocheng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