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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遇行李架放置大件行李/小推车整理的话术中包含“乘务员:先生/女士,小推车/大件行李不宜放在行李架上,为了您的安全,您可以将行李放置在**处。(为有困难旅客提供帮助!)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遇衣帽钩上挂有重物话术中包含“乘务员:先生/女士,您好,因为衣帽钩承重范围有限,您的包袋可以放在行李架上, 需要我帮您放上去吗?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旅客运输服务标准话术指导意见》上铁办客[2020]31号规定,遇直通列车一等座、管内列车商务座验证并发放赠品话术中包含“乘务员:(使用交互机核验)谢谢,先生/女士,请收好证件,我们为您准备了***,请问您需要哪一种?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钥匙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辆〔2019〕69号)规定,动车组钥匙丢失或人为损坏时,相关责任人按价赔偿。因丢失造成安全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钥匙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辆〔2019〕69号)规定,动车组钥匙交接时,接收后接收方不履行钥匙使用、保管责任造成安全后果的,追究接收方责任。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钥匙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辆〔2019〕69号)规定,动车组钥匙交接时,交出方未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造成安全后果的,不予追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钥匙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辆〔2019〕69号)规定,动车组钥匙不得用于工作以外的用途,可以外借或交由其它单位作业人员保管和使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钥匙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辆〔2019〕69号)规定,在动车组配属、生产作业等环节中发生动车组钥匙交接时,交接双方均应当面清点钥匙种类和数量,办理交接手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钥匙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辆〔2019〕69号)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严禁私自配制动车组钥匙,不得私自保管动车组主控、司机室门及登乘门钥匙。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超员应急处置规定》的通知(上铁辆〔2019〕86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在车站办理旅客乘降时,司机、随车机械师、列车长发现或接到动车组列车超员报警信息时,应立即相互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