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所有人员公布。
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协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应急基干队伍。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1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现应急救援人员受伤需要救治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抢修现场指挥部。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救援命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经申请批准后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