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89、"下面是合法电子邮件地址的是
A
@南京市中山路363号
B
No.3663,NorthZhongShAnRoADShAngHAi,P.R.ChinA
C
200062南京市中山路363号
D
yAng@163.Com"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这道题目考察的是电子邮件地址的格式。合法的电子邮件地址应该包含一个“@”符号,将用户名和域名分隔开来。在选项中,只有选项D中的"yAng@163.Com"符合电子邮件地址的格式,因此答案是D。
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想象一封信件需要寄送到一个特定的房子,邮编就像是邮件地址的域名,而房子的门牌号就像是用户名。邮编和门牌号之间需要一个逗号来分隔,就像电子邮件地址中的“@”符号一样。只有当地址格式正确,信件才能准确送达。
相关知识点:
合法邮箱地址记心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