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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3.464.第464题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照明用户的每日窃电时间按12小时计算。
单选题
3.463.第463题检查人员在查处窃电过程中,对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处理应依照查、处不分开原则。
单选题
3.462.第462题发现确有窃电行为的情况,可以不经批准即中止供电,但事后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选题
3.461.第461题对于窃电用户,需提前七天通知后方可终止供电。
单选题
3.460.第460题对于窃电用户,情节严重的,可起诉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单选题
3.459.第459题对于居民用户窃电量计算时,日用电时间为6h。
单选题
3.458.第458题对于电力窃电用户计算窃电量时,日用电时间可按照10h计算。
单选题
3.457.第457题查处窃电时,对用户窃电时间无法确定的,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6h计算,照明用户按12h计算。
单选题
3.456.第456题按《电力法》等法律规定,窃电的检查、处理需按照程序规范、手续合法、主体明确的要求进行。
单选题
3.455.第455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