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效
B、 确认无效
C、 部分有效
D、 视为有效
答案:B
解析:解析: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募集机构应该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A、 有效
B、 确认无效
C、 部分有效
D、 视为有效
答案:B
解析:解析: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募集机构应该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A. 合伙人之间不需要办理份额转让手续
B. 普通合伙人的份额转让需其他投资者过半数同意
C. 有限合伙人的份额转让需提前2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D.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对合伙份额的转让具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A项,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办理份额转让手续;B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的份额转让需经其他投资者一致同意;C项,有限合伙人的份额转让,需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考点
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管理
A. 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B. 委托人没有权利查阅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
C. 委托人有权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
D.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对其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情况作出说明
解析:解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十条规定,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A. 创业投资
B. 产业投资
C. 基础设施投资
D. 不动产投资
解析:解析:必备投资者应当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投资经验,配备具有一定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人员,同时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出资不低于某一最低比例。
考点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与设立
A. 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
B. 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
C. 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
D. 私募基金管理人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之间
解析:解析: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该建立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A.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正常执行
B. 私募基金投资者之间正常转让基金份额
C.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财务经理辞职
D.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解析:解析: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A. 私募基金投资者
B.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
C. 律师事务所
D. 会计师事务所
解析:解析: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该按照规定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
A. 5
B. 10
C. 15
D. 20
解析:解析: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A. 合伙人以实物出资,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B. 合伙人以实物出资,必须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C.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D.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解析:解析: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A. 审阅文件
B. 内部信息
C. 现场调查
D. 内部沟通
解析:解析:股权投资基金收集资料的渠道主要包括:1.审阅文件;2.外部信息;3.访谈;4.现场调查;5.内部沟通。
考点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
A. 应列明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 不得做出有限合伙人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或变相参与超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行为的约定
C. 若合伙协议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以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版本为准
D. 应对合伙企业的记账、会计年度、审计、年度报告、查阅会计账簿的条件等事项作出约定
解析:解析:C项,按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明确规定当合伙协议的内容与合伙人之间的其他协议或文件内容相冲突的,以合伙协议为准。若合伙协议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要用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