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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库银系统办理税款划拨时,发现101付款行机构下4330科目余额不足,应通过“对账单明细查询”或“对账异常处理”检查是否存在“与核心系统核对状态”为“金额不符”的税票记录,并督促下辖营业网点进行手工账务调整处理。
一般情况下,为保障业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财税库银系统中的三方协议号一旦确定,不会轻易变更。
若财税库银系统的对账单中存在税票“与TIPS对账状态”为“对账不符”时,则需对应的营业网点完成“异常账务处理”后,付款行主管才能进行大额支付报文审核发送。
财税库银系统“大额支付报文要素生成与发送”功能中,只有对账单中每笔税票的“与TIPS对账状态”为“对账不符”时,主管可双击对账单,直接生成“大额支付报文要素”,并进行审核发送。
财税库银中三方协议授权环节,主管不能对同一条三方协议记录进行重复授权。
财税库银系统允许网点操作员跨机构代理他行,进行三方协议维护相关功能操作。
财税库银系统中“三方委托缴税协议”功能,主管录入付款账号、协议书号、验证标志、授权提交状态等查询条件,授权通过后,三方协议状态置为“待授权、未提交”,转至操作员提交。
要加强财税库银系统的营销宣传工作,主要贷款在我行的客户应要求必须使用我行财税库银系统办理缴税业务。
在核心系统操作中,汇票在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状态下,可以不必解挂,直接结清。
核心系统“02571银行承兑汇票挂失解挂”交易支持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挂失解挂业务处理,解挂后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可进行未用退回、备款、付款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