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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通过“清算运统l”系统,对到达列车上一出发站编发的“清算运统1”进行列车到达、车辆终到确认及货车入站操作,并根据“行车日志(运统2、3)”、“装卸作业大表(运货7甲)”、“装卸车报表(货报-1)”及“货车出入登记簿(运统4)”核对、填记、确认列车实际到达车次、到达时间、终到车辆车号、货车入站等信息。( )
“清算运统1”货车出入口径:执行《统规》第十三条规定,与“车站十八统计分析系统”中运统4货车出入口径不一致。( )
“清算运统1”需按列车实际编组完整编制,不包括客车、附挂机车、捣固车、检衡车等非货车。( )
十八点系统中操作备用车转入转出时“使用命令”处必须填记铁路局集团公司调度命令号。( )
列车出发前,与值乘司机办理交接后,列车信息发生变化的情况时(如变更车次、增减轴等),车站工作人员不需要重新编制“运统1”及“运统1乙”与机车乘务员再次办理交接。( )
凡列车始发,列车编组或车次发生变化,除旅客列车外的所有列车,由车站按列车实际组成情况编制“列车编组顺序表”(清算运统1)。
“列车编组通知单”(运统1乙)的打印份数规定为:打印份数=本站留存1份+本务机1份+重联机各1份+换乘站数×(本务机1份+重联机各1份)。( )
1.5吨小型铁路集装箱运输时,记事栏中不用填记“小型厢”。( )
记事栏中对外国车辆填记国名,( )
记事栏中对装载危险、易燃货物的车辆,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填记隔离记号(三角隔离标记填记为“G1”-"G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