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补建的进口机动车档案时,属于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内的机动车,应当与计算机核查系统比对,经核查无记录的,不得出具核对公函。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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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变更登记,需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
47.办理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变更登记,不需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
46.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45.办理机动车转入,车辆管理所应重新制作、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4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43.对于机动车转出后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更换了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办理转入。
42.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证照)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41.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40.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和补领、换领检验合格标志,不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9.在海关签发旧版证明书过渡期内,对持海关部门签发的进口摩托车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普通)申请注册登记的,不需要与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