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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节假日或举办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装车站负责将货运计量系统中超偏载报警车、设备故障、检测信息中断、匹配率低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铁路局货运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并列为系统督办信息。
装载液态货物的罐车超载判定仅以轨道衡计量为准。对D型车和自轮运转货物的检测数据,不作为判定超偏载的依据。
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在应急保障的各货运办理站备用操作便捷、强度合适、满足应急装车需要的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
抢险、救灾、事故救援等特殊原因运输货物时,装车单位可现场参照货物装载加固基本技术要求确定安全快捷的装载加固方法,保证快速装运和运输安全。
超偏载检测装置仅用于铁路货车的超偏载检测,其数据作为计费和贸易结算的依据,但不作为行车事故分析依据。
当通过超偏载检测装置检测发现长钢轨运输列车(指同时具备运、收、卸长钢轨作业能力的专用设备,适用于50米及以上长钢轨运输)超偏载情况时,检测站应及时拍发电报和处理,必要时出具书面通知。
车站对甩下的超载货车进行卸载处理、并确认货物重量不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且不偏载不偏重后,方可编入列车继续运行。
货检站应加强超偏载检测装置检测结果的核实确认和处理。对严重超偏载货车,应立即甩车,整理后方能挂运。
运输途中因雨雪导致增载时,装车站(单位)或装车局凭乡级及以上气象部门公布的气象信息,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可扣除雨雪增载量进行责任判定。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因货物属性特殊或涉及专利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因素,在方案内容中明确有发站或到站、托运人、收货人限制条件的,应按照方案中的限制条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