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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若发现货运站等系统中涉及篷布的装卸、回送作业已完成,但铁路货车篷布管理信息系统中未查询到相关数据信息,先联系站段运维人员确认货运站等系统接口数据是否正常,如果接口异常(无法及时修复),可使用铁路货车篷布管理信息系统装卸补录功能完善铁路篷布信息,确保系统数据与现场实际相一致。
《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铁路篷布在管内使用行李车回送时,由回送站填写“回送清单”,货运员应与行李房办理交接签认,日期和时间填写交接完毕时间,车种车号填写客车车次,“货票号码”栏填写“回送清单”车站编制的号码。
《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铁路篷布凭电话通知或传真电报回送。
《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货场卸车,由卸车货运员检查篷布质量;专用线(专用铁路)卸车,由专用线货运员检查篷布质量,专用线货运员填制电子版“货车篷布交接单”。
《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凡是涉及到铁路篷布的运用交接,须使用“铁路货车篷布管理信息系统”(http://10.3.153.169:8888/pbms),并填写“货车篷布交接单”。
《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铁路篷布因损坏报废或丢失时,由责任方按铁路货车篷布赔偿标准价格赔偿。因托运人、收货人责任损坏、丢失时,自应送回车站次日起,至赔偿当日止,同时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发现篷布外借或挪作它用时,应当立即将篷布追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各站段要制定从事篷布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篷布作业标准,并纳入《车站行车工作细则》和岗位作业指导书,切实做好货车篷布管理工作。
《货车篷布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66号)中规定,西安局集团公司货运部负责铁路篷布购置、维修、报废等资产管理工作。
集装袋是一种袋式集装容器,也称柔性袋。集装袋主要用于装运散装固体颗粒状或粉末状货物,常用于氧化铝、化肥、水泥、砂糖、纯碱等货物的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