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箱超过()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①站内装箱的,应于约定进货日期当日装完。站内掏箱的,应于领取的当日内掏完;②到达的集装箱,应于铁路局集团公司发出领货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③集装箱出站的,重去空回或空去重回时,应于领取的次日送回;重去重回时,应于领取的3日内送回。铁路局集团公司可延长本款规定的免费使用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领取的7日内;④集装箱出站的,空去空回时,应于出站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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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箱延期使用费考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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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使用敞顶箱装运废钢铁,压制成型(块)料必须按照装箱方案装载,单件重量不大于1.5吨,装载两层时,上层货物整体捆绑加固,并在箱门处使用4股及以上10号或12号镀锌铁线交叉拉牵捆绑防护。装车后,应使用轮重测定仪对货车偏载偏重情况进行检查。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使用敞顶箱装运废钢铁,每箱使用1张钢网,钢网与敞顶箱端侧壁每一个绳圈、篷布支撑杆座使用10号或12号镀锌铁线捆绑,沿敞顶箱对角线使用10号或12号镀锌铁线对钢网交叉压固,中间部位铁线与钢网穿插不少于两次,确保钢网不掀起,表层货物无外漏、窜出。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使用敞顶箱装运废钢铁,散料必须使用钢网进行苫盖,钢网菱形网孔尺寸不大于菱形边长85mm及对角线各长85mm、150mm,质量满足正常的加固受力和苫盖需要。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使用一次性液体集装袋(以下简称液袋)装运的液体货物,液袋内灌装液体体积不少于液袋容积的93%,袋体、门档及液体总重不超过21.5吨。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使用一次性液体集装袋(以下简称液袋)装运液体货物,需提供液体货物生产企业名称、液袋型号等产品信息和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使用罐式箱装运液体货物,需根据集装箱标记容积、标记载重及充装液体的密度确定装载重量和体积,按照罐式箱装运方案的要求控制最低和最高装载量。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敞顶箱装载散堆装货物可以超出敞顶箱上平面,端侧梁、U型雨篷板上无撒漏残货。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单件重量超过300kg及以上的成件货物,需制定货物装箱方案。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托运人装箱前要根据货物规格、箱型尺寸制定装载方法,并按照装载方法组织装箱,确保货物装载均衡稳固,单箱货物重量不超过标记总重。
《集装箱运输管理细则》(西铁货〔2023〕132号)中规定,铁路箱、自备箱搬出办理站(含专用线)时,在集装箱系统或95306网站填制“铁路箱出站单”作为铁路箱出站和箱体状况交接的凭证,记明进出站时间和箱体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