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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超限超重货物专列运输管理规定:各车务站段按照限界核查电报要求,认真核查专列运行径路限界,对于限界距离不足,无法通过或需要采取措施的处所,需逐一列出。核查结果按电报要求报科信部(总工室)、货运部、调度所及业务主管部门。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车站申请电报、挂运电报必须加盖“西安局集团公司XXX站货物损失处理专用章”。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的格式、流转形式按集团公司公文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超限超重货物列车原则上不允许在管内保留,遇特殊情况需要保留时须经调度所副主任同意。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车站办理接发超限超重货物列车时,要严格按照《站细》规定及调度命令办理,不得私自变更接发超限超重车线路。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车站严格按照调度命令组织挂运超限超重车,特殊情况下,经上级部门同意,也可无调度命令挂运。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车站按承运日期建立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子化档案(军用超限装备由部队拍照或摄像存档),影像资料保存期限半年。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超限超重货物装车后,由装车站对超限超重货物装载加固状态、检查线、超限标识等进行拍照或摄像存档。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超限超重货物装车完毕后,由托运单位(人)用红色或白色等颜色醒目的油漆在货物两侧和车地板上标画易于判定货物是否移动的检查线。检查线宽5mm,必须为直线,且与货物或货物转向架、支架、座架密贴。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58号)中规定,装车站核对确认电报无误后,通知托运单位(人)办理提报运输需求,组织托运单位(人)按照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和确认电报装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