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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使用共用平车装运轮式、履带式货物时,钉固方木、挡木、三角挡的扒锔钉(或圆钢钉)应避开集装箱箱锁装置及车地板缝隙,现场组织装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货物在车地板上前后微调,但货物移动后的重心位置必须符合《加规》第十二条规定。货物在车地板上前后移动的距离由托运单位确定。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无论在站内还是在专用线内堆放废钢铁必须一车一位,并附有磅单,磅单上的货物重量应与货位上的货物相符。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办理废钢铁装运的车站、专用线,可以在装车区域内收购废钢铁,但不得在装车区域内切割废钢铁。装车区域内堆放的废钢铁必须具备装车条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石料使用铁地板货车装车时,必须使用稻草垫防滑。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凡经国家铁路使用敞车等敞口运输工具装运的粒度在35mm及以下的散装煤炭,必须进行抑尘处理。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货车内装运的散堆装货物的粒度不得大于0.008m3,同一货车内装载块状大小均匀的货物不受此限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敞车装运焦炭未达到货车标记载重时,货物顶面距车帮顶面不得低于50mm。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洗精煤、水渣、矿渣等含水量大的货物,不得从洗煤池或矿池直接装入货车内,必须经晾晒或渗水处理,装入货车内的货物不得渗水。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中规定,散堆装货物装车后应采取平顶措施,避免超载、偏载、偏重。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西铁货〔2023〕163号)散堆装货物的装载规定,快速装车设备配置了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的,必须实现单车自动计量。同时,还应具备计量单的存储、打印功能。托运单位向车站提供的计量单必须显示单车重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