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刘某欲与李某分手,李某不同意,将刘某拉扯到附近的加油站,情绪激动地挥舞着打火机,扬言要与刘某同归于尽。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派员赶到现场处置。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有()
A
李某以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劫持人质的暴力行为,经警告无效,民警可以开枪击毙李某
B
李某处于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武器
C
若李某要点燃加油站内的汽油,可以使用武器
D
使用武器后若造成李某或者刘某受伤,应当及时抢救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警察使用武器的条件和限制。
A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但是李某此时并未实施上述行为,只是威胁,因此不可以直接开枪击毙李某。故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在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使用武器,但是不使用武器将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李某身处加油站,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武器。故B选项正确。
C选项:如果李某要点燃汽油,这将导致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例如火灾),可以使用武器制止其行为。故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
相关知识点:
李某事件处置要点记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