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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作业区位于平面交叉,工作区位于交叉口出口外侧车道时,宜将上游过渡区延伸至相邻的左转车道。
判断:作业区位于减速车道相邻的车道时,应设置渠化设施分离驶入匝道的交通流,设置长度不宜小 于 200 m。
判断:作业区位于减速车道,作业区可能影响驾驶人对出口的判断时,应增设作业区出口标志
判断:作业区位于加速车道, 匝道上应设置作业区距离标志,如果警告区的最大长度大于匝道长度,作业区距离标志应设置 于匝道起点附近。
判断: 作业区道路封闭,应在封闭路段前的交叉口或互通立交出 口处设置橙色箭头,指引车辆离开;应在绕行路线沿线 设置橙色箭头;在封闭路段后的交叉口或互通立交人口处设置橙色箭头,指引车辆驶回。
判断:中间车道作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般情况下应封闭作业车道及两侧车道中的一条;交通量大、封闭两条车道会发生严重拥堵的情况时 。
判断:除移动作业区外,作业区应根据实际交通组织设置作业区交通标志:
a) 警告区起点应设置作业区距离标志,预告作业区位置;
b) 作业区车道数减少时,应设置车道数变少标志,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或便道通行时,应设置改道标志。
判断: 渠化设施的设置范围包括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按图 1 摆放。交通锥、交通 桶、交通柱的间距不宜大于 10m,在上游过渡区宜适当加密。位于道路交叉范围内的作业区和临时作 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的渠化设施的设置。
判断:公路上与作业区相邻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0 m,城市道路上不应小于 3.75 m,否则应封闭 该车道。
判断:移动性作业标志
用以警告前方道路有作业车正在作业,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移动性作业标志悬挂 或安装于工程车或机械之后部,也可单独设置于移动作业区前。单独设置时标志边长不应小于 100 cm,下 缘距离地面应不小于 0.5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