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属于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行为的是( )。
A
弄虚作假,骗取安全生产相关证照的
B
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C
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
D
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四)制造、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六)拒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七)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