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无需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的规定,承担安全评价、培训、认证、资质验证、设计、检测、检验等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等与事实不符的文件、材料,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给予警告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规定,乘坐出租车、小车开门前,先观察一下车旁边有无自行车或摩托车,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再开门,防止车门突然打开使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措手不及,撞上车门而发生意外。
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问责,一次审核或检查发现单项业务或者一个二级单位存在3—5个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的,或者存在10—19个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的,责令所属企业机关业务分管部门负责人或者二级单位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给予所属企业业务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
通过查看工作痕迹,检查三类以上的承包商项目和四类高风险项目是否成立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HSE委员会。
对于审核或检查前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已经发现并采取措施的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隐患,也纳入问责计数范围。
当企业的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发生改变,或者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危害因素辨识。
承包点发生事故的,承包人不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