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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中油安〔2014〕445号)的规定,基层岗位应当根据辨识出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分级,结合每项生产作业活动的生产组织、设备设施和关键作业等方面确定本岗位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
根据《关于强化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事故的通知》(中油质安[2017]475号)的规定,各单位要对涉及安全生产“四条红线”的生产经营作业活动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其中要加强油气井井控管理,严格落实井控“联管连责”要求,油气井作业甲乙双方对井控风险必须管控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
、因职务升降引起安全市场记分总分发生变化的人员,依据原职务和新职务的记分总分按比例计算。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喷或井喷失控事故发生后,应防止着火和爆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的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91号)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无权直接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定,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吊装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的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关于印发含硫天然气开发、压裂施工作业、储气库生产、燃气业务等领域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质安〔2020〕9号)中规定,燃气业务安全生产禁令不包括严禁充装无有效合格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根据《关于强化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事故的通知》(中油质安[2017]475号)的规定,各单位要对涉及安全生产“四条红线”的生产经营作业活动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其中对高危和风险作业全面开展危害辨识,严格作业组织管理、严密作业程序、严细落实管控措施、严肃作业过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