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规》对施工特定行车有何规定?(《技规》第381条)
答案解析
相关题目
《技规》规定除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以外的其他车站,在一批调车作业中,仅变更( )时,不受口头传达三钩的限制,但调车指挥人必须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有关人员必须复诵。
《技规》规定除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以外的其他车站,在一批调车作业中,变更( )时,必须停车传达。
一批作业(指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不超过三钩或变更计划不超过三钩时,可用口头方式布置( ),有关人员必须复诵。
按规定调车作业可不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时,车站值班员(调车领导人、驼峰调车长)必须口头向司机和( )传达作业计划;连续以口头方式布置计划时,必须一批作业完了后,方可布置下一批。
传达计划时,必须认真听取接受者复诵,计划不清、接受者不复诵,不准作业。
可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布置调车作业计划,调车指挥人(《站细》规定的人员)填写调车作业通知单(规定可不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除外)并逐钩复诵,( )核对确认无误。
单机空线运行以及挂走线路(尽头线除外)内( )车辆时,须在记事栏内标明运行方向。
在有固定脱轨器(具有联锁的除外)线路或装卸作业期间设有装卸作业防护信号的线路(空线除外)作业时,应在对应线路的记事栏标记“( )”。
挂车超过5辆时,在记事栏注明所挂最后部车辆的( )
挂车超过( )辆时,在记事栏注明所挂最后部车辆的车号(不能掌握车号时除外)。
挂车超过( )辆时,在记事栏注明所挂最后部车辆的车号(不能掌握车号时除外);挂走线路内全部车辆时,挂车栏内填记车数,记事栏填“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