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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南方电网调控一体化设备监视信息及告警设置规范(试行)》,变位信号为开关类设备正常状态(分、合闸)改变的信息,可不用实时监控。
依据《南方电网调控一体化设备监视信息及告警设置规范(试行)》,根据重要性和影响程度不同,将监控系统采集的厂站及设备所有信号分为四级:事故(故障)、异常、越限、变位。
依据《南方电网调控一体化设备监视信息及告警设置规范(试行)》,设备监视信息的采集必须保证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
依据《南方电网调控一体化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故障处理结束后,巡维人员只需向值班调度员汇报相关设备状态,不用与值班监控人员核对设备状态。
依据《南方电网调控一体化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现场开展设备相关工作时,可以对设备进行远方控制和操作。
依据《南方电网调控一体化运行管理规定(试行)》,设备监视分为常态监视和特殊监视。常态监视是指监视人员值班期间对设备故障、异常、越限、变位及相关告警信息进行不间断监视。
依据《南方电网调控一体化运行管理规定(试行)》,调控中心、监(集)控中心或监视中心至110kV及以上无人值班变电站均应具备双通道。
依据《南方电网调控一体化运行管理规定(试行)》,设备监视指对设备运行状况,即直接影响设备运行的信息的监视,如设备状态、负载、电压、跳闸信号、保护动作、远方控制等。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线路跳闸后,对线路进行第二次强送或多次强送时,强送开关操作间隔时间应大于5分钟。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线路跳闸后,负责设备监视的运行人员可不待就地检查变电设备,但应充分利用已有监控系统获取信息并加以分析,在15分钟内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是否发现影响线路强送的设备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