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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装运危险货物的罐车重车重心限制高度不得超过2000mm。( )【出自《危规》第83条】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七条】
3.对托运人提出的取消托运需求,专用线装车的,路企交接后可受理。( )【出自《货运票据电子化作业办法》(铁总货[2018]41号)第35条】
2.篷布、篷布绳网、篷布支架可以作为装载加固材料。( )【出自《加规》第22条】
1.必要时可以使用菱苦土(菱镁混凝土)、水泥、砖、石等材料作为装载加固材料和制作装载加固装置。( )【出自《加规》第22条】
100.超重、超限货物装车前按计划的装载加固方案测量的高度指自支重面起测量其( )。【出自《超规》附件8
99.专用货车附设设备设计结构可不拆解安全回送时,应保持原有的( )运输;拆解运输时应( )货物托运手续,并按规定制定货物( )方案。【出自《加规》第27条】
98.各装车单位应建立健全装车( ),坚持( )、( )的原则,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或相关技术要求装车。【出自《加规》第6条】
97.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对货物的活动部位(部件)、货物的装载加固( )以及涉及货物和( )方面的其他重要情况,托运人须提出( )并盖章或签字,对内容的真实性负( )。【出自《加规》第63条】
96.常用加固方法有( )、挡木或钢挡加固、( )、( )、腰箍下压式加固、( )等。【出自《加规》第2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