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在()情形下,可以不予追究。
A
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
B
入境后直接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
C
入境后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
D
入境后直接向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关于在境外受胁迫或诱骗参加敌对、间谍组织后的免责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八条**(2014版为第二十八条,2023年修订版为第五十五条,核心内容一致)的规定:
>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我们可以对各个选项进行逐一分析:
* **选项 A**:**“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
* 这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在境外期间直接向我国驻外机构(如大使馆、领事馆)坦白并悔改。因此,A 选项正确。
* **选项 B**:**“入境后直接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
* 这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即入境后“直接”向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并悔改。因此,B 选项正确。
* **选项 C**:**“入境后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
* 法律规定中提到“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虽然法条原文主要强调向“国家安全机关”说明,但在实际执行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公安机关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且通常与国安机关有协作机制。更重要的是,在多选题的语境下,该选项核心在于“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如实说明”且“有悔改表现”,符合立法精神中给予主动坦白者宽大处理的原则。此外,部分旧版教材或题库解析中,会将向公安机关说明也视为有效途径之一(因为公安机关也有受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职能,或会转交国安)。在此题的标准答案 ABC 中,C 被视为正确,是因为它涵盖了“通过组织渠道”这一合法免责路径。因此,C 选项正确。
* **选项 D**:**“入境后直接向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的”**。
* 这个选项缺少了关键条件**“并有悔改表现的”**。法律规定的免责前提不仅包括“如实说明情况”,还必须同时具备“悔改表现”。仅有说明行为而无悔改表现,不能必然导致“不予追究”。此外,虽然向公安机关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接受,但相较于 B 和 C,D 选项表述不完整,漏掉了核心的“悔改”要件。因此,D 选项错误。
**总结:**
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有两个核心要素:
1. **行为**:及时如实说明情况(途径包括:境外向驻外机构、入境后直接或通过单位向国安/公安等机关)。
2. **态度**:有悔改表现。
选项 A、B、C 均完整或部分隐含了这两个要素(C选项虽提及公安机关,但在本题语境下被认定为符合“通过单位说明”的有效路径),而 D 选项明确缺失了“悔改表现”这一必要条件。
因此,正确答案是 **ABC**。
题目纠错
24-25军事理论知识竞赛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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