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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2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作业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 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二级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40min,应重新进行气体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期间应连续进行监测。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动火作业中断后可以随时恢复作业,无需再进行气体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对易腐蚀的管道、设备开展防腐蚀检测,监控壁厚减薄情况,及时发现并更新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试车现场应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做好试车的安全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