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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当人员在受限空间内作业出现意外时,监护人无论是否穿戴了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均应立即进入受限空间实施救援。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2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作业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