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本章第三节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的[[直接支付]]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存在以下情形: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拥有、控制或者持有对方[[5]]%以上(含[[5]]%)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者股份的,应当认为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
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分批进口,且内销时不能确定料件原进口一一对应批次的,海关可以按照同项号、同品名和同税号的原则,以其合同有效期内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已进口料件的成交价格计算所得的[[加权平均价]]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相同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是表面的微小差异允许存在。
海关在使用价格比较法估价时,应当考虑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的不同,以及买卖双方有无特殊关系造成的费用差异。
如果被估的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没有按照进口时的状态在境内销售,应纳税义务人要求,海关可以在符合倒扣价格方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下,使用经进一步加工后的货物的销售价格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但是应当同时扣除[[加工增值额]]。
使用倒扣价格法估价时,如果进口货物、相同类似货物没有在海关接受进口货物申报之日前后45日内在境内销售,可以将在境内销售的时间延长至接受货物申报之日前后[[90]]日内。
海关使用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估价时,如果存在特许权使用费,则应在被选择的相同货物价格的基础上,加上进口商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实施估价。
由卖方支付的在卸货港起卸前产生的滞期费应计入完税估价。
自公式定价备案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确定结算价格的,海关根据《审价办法》《内销保税货物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经纳税义务人申请,企业备案地海关同意,可以延长结算期限至9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