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专业类)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海关总署批准,具体实施措施尚未明确,减免税申请人均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货物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手续。
(专业类)在《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填报投资比例栏目,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和自有资金项目,本栏目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方与境外投资方的投资比例,格式为“境内:境外”,如境外投资方的投资比例为25%,本栏目填报75:25,外商独资企业本栏目填报0:100。
(专业类)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需转让减免税货物的,应当事先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手续。
(专业类)“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中享惠主体所称的党校(行政学院)是指地市级及以上党校(行政学院)。
(专业类)进口维修用航材政策、重大技术装备政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政策在免税进口企业发生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等情形下,在牵头部门认定结果函告海关前,企业均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货物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手续。
(专业类)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规定,减免税货物结转的,转出、转入减免税申请人需向各自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货物的出口、进口报关手续。
(专业类)为进一步便利减免税申请和货物通关,当前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申报进口减免税货物时,已无需提交纸质《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如减免税申请人需要纸质《征免税通知书》留存的,可在海关监管期内向主管海关申请领取。
(专业类)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享受十四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其名单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进行核定。
(专业类)某科研院所在2018年免税进口了一台用于分离样品的液相层析设备,2022年因设备发生故障,需要从国外原厂进口一套色谱柱维修件,该所依照维修已免税进口的液相层析设备而单独进口零部件的理由申请免税,海关对单独进口的色谱柱可予免税。
(专业类)经海关审核同意,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以科学研究或教学为目的,可将免税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配套设备用于其附属、所属医院的临床活动,或用于开展临床实验所需依托的其分立前附属、所属医院的临床活动。其中,大中型医疗检测、分析仪器,限每所医院每5年每种1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