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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甲公司被国家发改委牵头核定为享受免征进口关税的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产品类型为彩色滤光膜)生产企业,该政策下,甲公司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 的免税。
(专业类)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期限内,纳税义务人破产的,其应缴税款可予免缴。
(专业类)减免税申请人在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期限届满前取得《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并已向海关办理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相关手续的,主管海关应当解除税款担保。
(专业类)减免税货物结转时外资企业向内资企业转让的减免税货物,原进口货物不能为二手设备。
(专业类)减免税申请人凭主管海关制发的《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以及海关依法认可的财产、权利,按照规定办理税款担保手续,先予放行的货物,因其尚未办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相关货物不属于减免税货物,海关无需后续管理。
(专业类)税收优惠政策或其实施措施规定可以办理税款担保的,“担保政策依据”栏统一填写“海关总署令第245号”。
(专业类)《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用汇额度与实际进口成交币种不同,由于汇率变化引起进口货物的实际价格折算后超出减免税备案用汇额度的,海关可根据合同签定时的汇率调整用汇额度。
(专业类)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利用自有资金免税进口自用设备。
(专业类)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时间不能确定的,应当提供税款担保,税款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减免税货物剩余监管年限可能需要补缴的最高税款总额。
(专业类)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的签订日期不是同一日的,按照后签订的日期计算抵押贷款向主管海关备案的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