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经核准出口商为其出口或者生产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前,应当向主管海关提交货物的中英文名称、《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6]]位编码、适用的优惠贸易协定等信息。
公司A从泰国进口一批橡胶,向海关申明适用《中国东盟框架协议》协定税率,应当提交由东盟成员国签证机构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或者流动证明)。
RCEP项下,我国的[[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开具背对背原产地证明。
自RCEP成员国进口同一批次原产货物完税价格不超过[[200]]美元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适用《协定》项下税率时可以免予提交原产地证明。
RCEP各缔约方适用的关税承诺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统一减让”,另外一类是“[[国别减让]]”。
报关时原产国(地区)申报为RCEP成员方的进口货物,申报人尚未取得有效原产地证明的,应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该货物是否具备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 ]]。
签证机构应当自RCEP原产地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保存原产地证书申请资料。
原产地规则中,RVC是指货物的[[区域价值成分]]。
适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税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3]]年内,保存能够充分证明货物原产资格和原产国(地区)的文件记录。
原产地申报为瑞士关境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时未提交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的,应当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该进口货物是否具备瑞士原产资格按照海关要求进行补充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