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期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年。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影响银行正常经营或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答案解析
相关题目
流动资金贷款除用于股权投资外,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偿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借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隶属于同级风险管理部门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