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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3〕343号)要求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自查,各单位要聚焦( )、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执行错误、转嫁用户承担分界开关和计量装置等出资、收取129号文件明令取消的调试试验费用和各类保证金和投资延伸到红线不到位等方面风险问题,组织所属各级供电企业、省管产业单位,全面核实业务系统收费科目是否清理到位,业务费用收费账户是否收取已取消的费用类型,如有上述问题要坚决清理,有效防范风险。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23〕343号)明确学校用户电价,执行应执行电价类别为(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以时户数预算式管控为手段。推行“( )”,强化计划刚性执行,推动配网施工检修方式向“不停电作业”为主转变。加强不停电作业核心能力建设。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着力解决线路“卡脖子”、末端低电压等问题,不断提升配电网安全水平和抗灾能力。按照“( )”、“( )”原则,差异化建设坚强清晰骨干网架,优化站间线间联络,提升配电网转供能力和承载能力。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完善“网上电网”数智化应用,实现一键生成( )。开展图像识别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高效开展办电收资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深化RPA技术研究与建设推广,提升系统自动化作业水平与执行效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深化“网上国网”与国家政务平台、第三方平台“总对总”渠道贯通,推动“网上国网”( )与( )政务服务客户端互联互通,将电力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强化线上渠道运营管理,持续提升“网上国网”运营稳定性。按需开展营业厅终端设备升级,支撑图像识别、刷脸办电等功能实现。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实现重大项目“跨省办”。建立电铁等重大跨省项目“( )、( )”的办电服务新模式,统一业务标准、收资要求,实现一省对接、多省协同,提供高质量业扩报装全流程服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推行电力业务“跨省办”。推动低压高频业务“跨省办”。依托营销2.0系统、“网上国网”平台,实现全网范围内电力客户基础信息互联互通,统一低压缴费、更名、信息变更等高频业务办理要求,明确业务规则,开放统一受理入口,实现( )受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要求:加快接网工程实施,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并尽并”。主动服务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提供( )、批量结算等服务。推动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发布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和受限区域,引导有序报装。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23〕182号)要求:结合乡村地区无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等问题,精简客户办电资料,推动政府主管部门完善乡村房屋确权信息,实现线上获取,支持“( )”在乡村地区的推广应用,提高乡村地区办电便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