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5、对下列()情形引发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
宋某对公安派出所调解民事纠纷不服,起诉公安派出所
B
张某的朋友被公安机关处罚款2000元,张某认为不公正,起诉公安机关
C
钱某对被公安分局罚款2000元不服,以原办案单位某公安派出所为被告起诉
D
李某被某区公安分局处2000元罚款,后经某市公安局复议变更为500元罚款,李某不服,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诉讼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解析:(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故A选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张某的朋友不属于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故B选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故C选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市公安局作为复议机关变更原行政行为,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故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相关知识点: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判断
题目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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