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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知识题库
1,690
多选题

89、甲和乙因共同抢劫被A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区公安机关决定对二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甲在住处执行,乙因无固定住处而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区公安机关决定乙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的,要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B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二人的家属
C
 二人委托辩护人,都适用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规定
D
 只有乙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察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知识。(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0条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故此A项;(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3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故此B项;(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51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故此C项;(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故此D项;综上,本题选CD

相关知识点:

甲和乙监视居住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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