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以下不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的是()。
A
甲女为男子张某手淫,张某支付甲女200元
B
乙男支付男子陈某300元后,两人肛交
C
丙女支付男子刘某400元后,刘某为丙口交
D
丁男支付黄女300元,黄女在歌厅为丁陪侍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卖淫嫖娼行为。(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001年公安部《关于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的规定,卖淫嫖娼中的“性行为”,包括同性之间、异性之间口淫、手淫、鸡奸等。嫖娼并不以性行为的实际进行或完成为必要条件,对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钱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认定为嫖娼行为,故A构成卖淫嫖娼行为。A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001年公安部《关于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的规定,卖淫嫖娼中的“性行为”,包括同性之间、异性之间口淫、手淫、鸡奸等。嫖娼并不以性行为的实际进行或完成为必要条件,对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钱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认定为嫖娼行为,故B构成卖淫嫖娼行为。B错误。(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001年公安部《关于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的规定,卖淫嫖娼中的“性行为”,包括同性之间、异性之间口淫、手淫、鸡奸等。嫖娼并不以性行为的实际进行或完成为必要条件,对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钱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认定为嫖娼行为,故C均构成卖淫嫖娼行为。C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001年公安部《关于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的规定,卖淫嫖娼中的“性行为”,包括同性之间、异性之间口淫、手淫、鸡奸等。嫖娼并不以性行为的实际进行或完成为必要条件,对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钱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认定为嫖娼行为。D属于有偿陪侍行为,并不以发生性行为为目的,故不构成卖淫嫖娼。故D正确。综上,答案为D。
相关知识点:
卖淫嫖娼行为认定的标准
题目纠错
相关题目
单选题
1、下列关于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单选题
59、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定部门职权的,部门规章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该说法是否正确?
单选题
58、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选题
57、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
单选题
56、行政机关只能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单选题
55、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单选题
54、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单选题
53、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单选题
52、行政机关均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单选题
51、民警将醉酒闹事的人强行带离现场的措施可以由行政法规设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