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4.爆破作业单位领取清退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新购进的爆破器材,逐个检查包装,并按规定做性能检测;2、建立收发账、领取和收发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3、变质、过期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4、库房内不许拆箱发放,只准许整箱搬出后发放;5、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房间进行,不应在库房硐室或壁槽内发放;5、退库的爆破器材应单独建账、单独存放。6、领取爆破器材限于的当班的爆破作业需要。非爆破作业不得领取、发放爆破器材;不得领取爆破器材限于的当班的爆破作业需要。非爆破作业不得领取、发放爆破器材;不得超品种、超数量领取、发放爆破器材。
相关知识点:
爆破物品登记制度要牢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