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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公安辅警2024
2,194
判断题

甲和乙共谋杀丙。甲在外望风,乙进入丙家实施杀害行为。乙在杀害过程中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丙未死。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因没有造成丙的人身损害,对二人应当免除处罚。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好的,我们来分析一下这道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故意杀人罪”和“犯罪中止”的概念: - **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现在来看题干的具体情况: 1. 甲和乙共谋杀丙。 2. 甲在外望风,乙进入丙家实施杀害行为。 3. 乙在杀害过程中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丙未死。 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 **乙的行为**:乙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主动放弃了杀人行为,并且成功防止了丙被杀害的结果发生。因此,乙的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定义。 - **甲的行为**:甲在整个过程中只是负责望风,并没有直接参与实施杀害行为。因此,甲的行为并不符合犯罪中止的定义,因为他并没有实际放弃犯罪,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 **犯罪中止**:对于主动放弃犯罪并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可以免除处罚。 - **共同犯罪中的责任分配**:如果其中一人犯罪中止,而其他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则其他人的责任不能完全免除。 因此,乙的行为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可以免除处罚;但甲的行为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不能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题目的说法是不准确的,答案应为B(错误)。 希望这个解释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知识点:

共犯一人中止不免除他人处罚

惠州市惠城区公安辅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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