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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规定,受限空间指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作业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组织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同一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要求,一、二、三级石油天然气站场,至少应有两个通向外部道路的出入口。
根据《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SY/T 6444-2018)要求,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或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要求,焊口应有标志,焊口标志应包括工程名称缩写、标段号、桩位号、流水号,标志可用记号笔写在距焊口(油、气流动方向下游)1m处防腐层表面,并应同时做好焊接记录。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要求,清管宜选用复合式清管器,管径较小时也可选用清管球。清管球充水后直径过盈量应为管内径的5%——10%。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要求,无损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射线检测及超声检测的合格等级均应为Ⅱ级。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要求,不等壁厚对焊管端宜采用加过渡管或坡口过渡处理措施。壁厚差小于或等于2mm时可直接焊接
根据《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SY/T 6444-2018)要求,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粒径100mm以上的石块应稳固堆放。
根据《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SY/T 6444-2018)要求,人工挖基坑(槽)、管沟时,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2.5m以上的安全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