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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及非常规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庆油发〔2023〕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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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及非常规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庆油发〔2023〕166号),油田公司对特殊作业及非常规作业实施最高级、次高级、低级三级审批与管理。(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及非常规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庆油发〔2023〕166号),最高级别的特殊及非常规作业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所属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65号),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事件当事人、事件发现者应当立即向所属单位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应当视现场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处理程序,立即组织救治受伤人员,并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和警戒,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65号),除“三违”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件外,所属单位一般不应对生产安全事件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65号),所属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生产安全事件进行审核,保证生产安全事件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61号),如有特殊原因,可以延迟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61号),事故内部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