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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工程造价鉴定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鉴定人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竣工阶段可接受委托承担的工作包括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实施阶段可接受委托承担的工作包括编制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进行工程变更、合同中止结算、专业工程分包结算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清标工作,应在评标开始后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发承包阶段可接受委托承担的工作包括投标报价编制、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的拟定与审核、招标答疑、清标、完善合同补充条款。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设计阶段可接受委托承担的工作包括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可分为成果文件和过程文件两类。过程文件应包括编制、审核和审定人员的工作底稿、相应电子文件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封面(或内封)及签署页签章。
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审核人应审核编制人使用工程计量、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并应对编制人的工作成果进行全部复核,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
承担造价咨询业务的审核人应审核编制人使用工程计量、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并应对编制人的工作成果进行一定比例的复核,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