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按照与发包人订立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约定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承包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一方当事人提出索赔,对方当事人已经答复但未能达成一致,鉴定人可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对方当事人以不符合事实为由不同意索赔的,鉴定人应在厘清证据事实以及事件的因果关系的基础上作出鉴定;对方当事人以该索赔事项存在,但认为不存在赔偿的,或认为索赔过高的,鉴定人应根据相关证据和专业判断作出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当事人因人工费调整文件,要求调整人工费发生争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如合同中约定不执行的,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按其决定进行鉴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鉴定人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按其决定进行鉴定,委托人要求鉴定人提出意见的,鉴定人应分析鉴别:如人工费的形成是以鉴定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为基础在合同中约定的,可按工程所在地人工费调整文件作出鉴定意见;如不是,则应作出否定性意见,供委托人判断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当事人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数量变化,要求调整综合单价发生争议的;或对新增工程项目组价发生争议的,鉴定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鉴定:合同中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合同中约定不明的,鉴定人应厘清合同履行情况,如是按合同履行的,应向委托人提出按其进行鉴定;如没有履行,可按现行国家标准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供委托人判断使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提请委托人决定并按其决定进行鉴定,委托人暂不决定的,可按现行国家标准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供委托人判断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当鉴定项目图纸完备,当事人就计量依据发生争议时,鉴定人应以现行国家相关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计量。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计量规则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需要较长时间的,经与委托人协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每次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每个鉴定项目延长次数一般不得超过3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工程造价鉴定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鉴定人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竣工阶段可接受委托承担的工作包括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实施阶段可接受委托承担的工作包括编制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进行工程变更、合同中止结算、专业工程分包结算的编制与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清标工作,应在评标开始后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