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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开展风险监控,对国家和产业政策调整、市场形势变化等可能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实现的因素进行预警,及时处置,避免投资损失。
依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项目决策和前期过程中,细化政策环境和市场调研分析,加强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制订风险评估和风控方案。
依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将投资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分为事前风险管理、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防范。
依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各级单位应严控各类保证金账户数量,优先选择在中国电财办理保函业务;系统内单位之间各类需要出具保函的业务优先选择中国电财出具保函,采购或招标单位必须接受中国电财出具的保函。
公司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分工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专项审计,审计的重点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投资方向、资金使用、资金管理、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管理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必须认真纠正和整改。有关投资项目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公司投资信息化管理以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为基础,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实现数据信息源头采集、全程共享。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变化,公司战略规划重大调整,投资估算、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技术方案或用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使得投资目的暂时难以实现时,应中止投资项目的实施;上述情形使得项目实质性停工超过两年及以上,或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时,应终止投资项目的实施。
中央投资项目根据国家立项批复要求,由总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批复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向地方投资主管部门申请批复。
综合计划下达后,各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层级和专项管理分工开展执行情况动态跟踪分析。对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或产业政策调整、市场条件变化,无法完成或项目实施后无法达到合理效率效益水平的,及时优化调整计划安排。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各单位纳入项目储备库项目无需经过可研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