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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65号),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和所属单位应每( )按照管理层级对上报的生产安全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对事件发生规律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提前发布预警。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65号),生产安全事件根据损害程度,由重到轻分为(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65号),生产安全事件共分为( )。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65号),经济损失事件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发生,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元的事件。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庆油发〔2020〕61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依据油田公司《生产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油田公司重点领域单位按照方案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建立( )、安全风险告知栏和岗位告知卡。
依据油田公司《生产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所属各单位应针对辨识出的危险源,遵循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每一个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确定危险源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并用颜色标注。其中重大风险对应颜色为( )色。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风险分级防控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79号),所属单位应对评估出的( )编制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分别经过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和油田公司机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风险分级防控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79号),( )在四色分布图中表示重大风险。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风险分级防控管理办法》(庆油发〔2022〕179号),所属单位将( )风险报油田公司相关机关部门审核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