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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严禁从吊篮的电气控制箱连接其他用电设备。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过吊篮的额定载荷。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产权单位在吊篮安装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就可投入使用,未经自检或者自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在安装和拆卸作业前通过培训就可以上岗作业。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出租吊篮时,出租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不需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每月保养的具体时间以及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根据《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吊篮的出租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附着杆连接处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验算,提供并安装符合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要求的预埋件,确保设备安全和建筑结构安全。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当塔式起重机附着杆长度、附着间距等不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时,应当进行设计计算,绘制附着装置结构图并编写相关说明,并入设备拆装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审核、审查和专家论证等程序。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设备拆装单位应当按照设备拆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安装塔式起重机。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地质勘查报告确认施工现场的地基承载能力,当施工现场无法满足塔式起重机说明书对基础的要求时,应当另行设计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