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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辅警考试系统试题库
2,194
单选题

甲市公安局在侦查刘某涉嫌非法集资案时,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因此在侦查阶段即要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派员介入,对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等问题提起讨论,实行三机关联合办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B
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C
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D
符合《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好的,让我们一起来分析这道题目。 首先,题干描述了一个情况:在侦查阶段,甲市公安局邀请了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参与案件的讨论。我们需要判断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我国的刑事诉讼原则。 ### 分析选项 **A:** 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互相配合的原则。 - 这个选项提到“互相配合”的原则。但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三机关需要相互配合,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应当“分工负责”。也就是说,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每个机关应独立履行职责。因此,这个选项不完全准确。 **B:** 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本质上的不同。 - 这个选项有点模糊,没有直接针对题干中的具体行为。它更像是一种泛泛而谈的说法,并不能明确指出题干中的行为是否正确。 **C:** 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的原则。 - 这个选项指出了问题的核心。根据《刑事诉讼法》,三机关应当“分工负责”,即各自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题干中提到的情况是三机关在侦查阶段就一起讨论案件,这是不符合“分工负责”原则的。因此,这个选项是正确的。 **D:** 符合《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目的。 - 虽然这个选项提到的目标是正确的,但它并没有直接回答题干中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这个选项也不合适。 ### 结论 综上所述,最合适的答案是 **C**。因为题干中的情况确实违背了三机关“分工负责”的原则。

相关知识点:

公检法分工负责别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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