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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2016版)
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
(2017)57号) ”规定,总包企业应如
实对分包进行月度和竣工考评。总包
对分包的“不合格 ”考评结论,影响
总包的评级。
“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2016版)
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
(2017)57号) ”明确规定, 企业年终
考评的“优良、合格、不合格 ”三个
级别,是以事先设定的项目达标率进
行评判。
“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施工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2016版)
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
(2017)57号) ”指出,安全生产标准
化工作应当围绕班组的标准化和文件
资料的标准化等内容全面开展。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规范》规定,企业于12月31日前将
自评材料报送对应的考评部门。企业
未按期提交年度自评材料的,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
法》,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规范》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60分以下的,
季度确认等级为“不合格 ”。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规范》规定,对分包的月度考评连
续3个月及以上为“不合格,分包竣
工确认等级为不合格。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规范》规定,总包企业负责每季对
施工项目的日、周巡查等管理情况进
行全面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进
行网上填报。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规范》要求,总包、分包的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施工项目
及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并
作好检查记录,记录中明确检查部位
和隐患内容及整改情况。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
办法》明确,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
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