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相关条款,我们可以对各个选项进行逐一分析,以确定哪一项不属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1. 法律依据分析**
* **关于选项 A**:
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rightarrow$ 因此,**A 选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 **关于选项 B**:
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rightarrow$ 因此,**B 选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 **关于选项 C**:
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rightarrow$ 因此,**C 选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 **关于选项 D**:
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而对于“防止塔吊相互碰撞的方案”(即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根据该规定**第十二条**,通常是由**使用单位**(或在某些语境下由安装单位在专项方案中体现,但主要责任主体往往指向组织施工和协调的一方,或者具体由安装单位编制,总包审核的是安装拆卸方案)。
更关键的区别在于:**防止塔吊相互碰撞的方案**通常属于**使用阶段**的安全管理措施或包含在**专项施工方案**的综合协调中,但在《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列出的总包审核职责中,明确提到的是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实际上,根据常规考点和法规原文对比:
* 总包审核的是: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安装/使用单位资质、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
* **D 选项**提到的“防止塔吊相互碰撞的方案”,在法规原文第二十一条中并未直接列为总包需单独审核的特定文件名称(虽然总包有协调管理的总体责任,但作为单选题,考察的是法条原文的对应关系)。更重要的是,在多塔作业时,防碰撞措施通常由**使用单位**组织制定或由**安装单位**在安装方案中涵盖,但法条原文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仅表述为“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注:有些解析会指出,防止碰撞措施属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或者应由使用单位组织相关方制定。但在本题的逻辑中,D 选项的表述与法条原文规定的总包审核内容(安装拆卸方案)不完全匹配,或者说它不是法条明确列举的总包“审核”的独立文件项。相比之下,A、B、C 均能在第二十一条中找到完全对应的原文。*
**进一步澄清**: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 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
2. 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
3. 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 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
可以看出,总包审核的是安装单位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而“防止塔吊相互碰撞的方案”通常是在多塔作业时,由**使用单位**组织协调,或者包含在专项方案中,但作为一个独立的审核项,法条并未规定总包专门审核“防止塔吊相互碰撞的方案”这一特定名称的文件,而是审核整体的安装拆卸方案。且在许多考题逻辑中,防碰撞措施的实施和方案制定更多关联到**使用单位**的现场管理职责或**安装单位**的技术方案细节,而非总包单独列出的审核职责项。
因此,与其他三个完全符合法条原文的选项相比,D 选项是不准确或不正确的描述。
**结论**
选项 A、B、C 均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职责。选项 D 不属于该条款明确列举的总包审核职责(总包审核的是安装拆卸专项方案,而非单独的防碰撞方案,且防碰撞通常涉及使用阶段的协调)。
故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