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Q3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 )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Q36: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的罚款。
1、Q3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1、Q34: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Q33: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Q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1、Q31: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 ),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1、Q30: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火灾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 )。
1、Q29: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应当由( )组织核查处理。
1、Q28:( )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